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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討論區 / 愛情與友誼 / Re:我不要單身!我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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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Re:我不要單身!我要結婚!
作者: 靜寧
文 章 編 號: 第 174635 篇
發 表 日 期: 2006/06/30 7:56:34
閱 讀 次 數: 703
此篇文章 回應: 174568 (上帝之子~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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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人氣: (2)


妳好:

我是過來人,結婚後當然也是有好有壞的

不過,未婚是乎變化不是那樣的大!!

不管是身體或是心理,結了婚和未婚…真的有很大的不同

但是,我真的不想,妳的結婚理由,好像是「為了有伴」才結的

這樣的心態,去面對婚姻,這樣是不夠的…因為,妳只想「有個伴」,他才有出現的時機

是妳需要他才能出現,少了很多奉獻和牲犧(這是不求任何回報的哦)的心態

若是在他有事( 其他事如:和朋友出去、玩電腦、談公事、應酬…)不能常陪妳,這樣妳的抱怨就來了

因為,我就是這樣進到婚姻的,這樣,對他真的不公平,因為自己的需要,把他拉進來,但是,他是一個人,又不是玩具,能讓我們支配(若他是這樣的人,妳也不會喜歡的,太沒主見了…)

說到這裡,可都沒有孩子出場喲!

若是再加上孩子問題多,老公又不管,妳真的會心裡不平衡



總之,結婚能成就妳的個人思維、作法,也能讓妳迷惑…妳用真心對一個人,他怎能用那「不堪」(這裡的不堪,可能只是他因為很多事----無法陪妳,在此時妳若無法調適好,一對怨偶,已然成形,這是我最不願意見到的,也是妳無法想像的)的方式對妳



這種事,很難一言以敝之,也怕自己說得有偏頗,這樣不公平…有性趣的話,可以留言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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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內容:

靜寧啊~~~~ 我寫錯字了啦!! 不要取笑我,我會改的!! 2006/07/05 12:51:56
彗星撞地球哈哈哈........她的意思是,有「興」趣的話。 我以前更糗,在週記上寫:「從此,我有濃厚的性趣...」(而且那是寫錯字第N遍了)我那男導師最後終於忍不住,糾正我的錯字,從此,再也沒寫錯過了.........2006/06/30 16:09:11
Re:找機車行的小白、、 (作者:好孩子)
Re:還沒吃素以前超喜歡吃可樂果,但是自從國中吃素後,就再也 (作者: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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