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幾位村民的大作(及引用的文章),
有種不知今夕是何夕的錯愕,也令我訝然失笑:
何謂「男生出遊應付帳 因為女生為了跟你出遊 必須精心打扮」?
我以為「女為己悅而容」──女生打扮,是為了取悅自己;女生打扮,是因為女生高興打扮──已經是現代社會的常識了!
如果女生的思維仍停留在「女為悅己者容」、「女為己悅者容」的時代,
那麼怎能反抗「從父、從夫、從子」「婦德、婦言、婦容、婦功」的誡命?
更何況,難道與同性友人出遊時,女生就不打扮了嗎?
女生既然沒要求同性友人支付出遊的治裝費,
為何異性友人就該承擔?
下述也令人不得其解:
何謂「我接受男生付錢 表示 我考慮跟他交往」
是否隱含「因為我接受了你的追求,所以你幫我付帳」?
兩情相悅,竟然變成了利益交換?
我是否回到了石器時代?
女生的芳心暗許,該價值多少衣裳、首飾、飯局?
果真如此,則一旦移情別戀,豈不該將接受過的餽贈一併清算歸還?
姐妹們啊,
除非妳將自己當成是可以交易的貨品,
否則不論妳的經濟能力如何,
都不該期待別人幫妳付帳:
如果沒錢上館子,就安於路邊攤;
如果沒錢買新衣,就表現出樸素整潔的自己。
如果他因此嘲笑鄙視妳,
那是他的問題。
原本這種話題,實在不值得回應的;
但惟恐少數傳統見解將加深刻板印象,
也順便提醒自己:現在是西元2006年了,
所以在此大發議論;
硝煙瀰漫,非吾所願,尚祈海涵。
最後,如果「男生看外貌,女生看財力」是您自己的擇偶觀念,
請不要將它化約成「一般人」的觀念;
「一般人」,並不會如此市儈膚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