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相愛,為什麼不結婚……是不是愛不真,不實在?
現代人以為同居還不算結婚,因為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可是不知道 上天是不是也這樣認為?
那句"一夜夫妻百日恩",有因為結婚才算數,而同居就不算嗎?
有一些事情,要去思考為什麼想這麼做,這樣想的唸頭合理嗎?
不是一直去想,為什麼他們都不贊成……
有一位朋友,結婚十三年,生了兩個孩子,
有一天因為吵架,與先生辦了離婚,
但是還是住在一起,
沒有人知道他們了辦了離婚,
沒離婚前,公婆的生日,她一定會到,
就算公婆不講理,她也會忍下來,
現在,她"明正言順"的不去生日會,"明正言順"的頂嘴,
"明正言順"的與別人交往……
是非對錯,各自評判,
世間自有公理存在,
我們的認知與公理究竟差多少?
到底我們給下一代的觀念是什麼?
"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或者"如果事情能夠圓滿,吃點虧受點委曲也無妨"
這些都是大家要深思惟的,與大家共勉.
>【 在 最小ㄉ女兒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一直以來有一個問題在困擾我,
>想要聽一下大家的意見,
>在前兩年,我本來要結婚了,但是
>後來發生了一些事情就分手了,
>這之間雙方家長有提到要結婚的事情
>我跟他們說我不想結婚,可以同居
>我也可以生小孩但是我就是不想結婚,
>但是被我爸媽罵的要死,呵呵!
>我也知道他們沒辦法接受,後來我勉強答應結婚
>但是我不想辦傳統的結婚方式,我想要公證結婚就好了
>,結果一樣被罵,好煩喔!
>但是我很希望過我想要的生活,希望大家給我一些建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