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自在雲心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跟前〈惡〉男友一個多禮拜前分手。
>
>這一個多禮拜來我逃離家園,寄居在朋友租屋處;
>我的手機關機,但前男友一直在我的語音信箱裡留下.....
>難聽的髒話、他要讓我好看、不然就是他要自殺、他要放火燒我家
>、或者要去找我妹妹對她不利〈他知道我妹妹上班和住屋處〉。
>
>我除了請妹妹上下班要小心、不要落單,每天換不同路線上班外,
>我不知道我還能怎樣保護我妹妹和家人的安全!我好悲哀喔...
>
>前男友有躁鬱症持有重大傷病卡,他一直強調他即使傷害我們
>警察拘捕他後,也只是強制送醫治療,這對他根本不痛不癢....
>
>難道我除了繼續逃亡外,我什麼都不能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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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語音信箱留言保留-您的男朋友已涉及恐嚇罪-您現在就可以去報案了-誰說噪鬱症不會被關--告訴妳-監獄也有專門關這種人的
就在南投草屯-草屯精神療養院內(台中監獄草屯分監)
告訴法官說他自己說的-有重大傷病卡就不用關可以隨便傷害恐嚇他人-妳看他會不會被關
報案吧!不然先去備案也好-只要他一接近妳或妳的家人時-警察也才知道妳的狀況馬上趕到幫妳-要不然等到發生事情了警察也是以一般傷害罪處理而已.
清官難斷家務事-妳認為應該如何處理就如何處理-誰知道妳們兩個感情到什麼程度-或是因為什麼事情而離開呢?
又是誰欺騙了誰的感情-又或許是有人劈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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