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看加害人是否悔改之心
如果肯承認犯錯並不二過的話是可原諒ㄉ
但他的心態還是認為他是對的,我想都敢對自己的親人
動手了,也有可能對其他人出手,在他還沒犯下大錯之前
訴諸於法律,不然以後犯下大錯後難過的還是家裡ㄉ雙親
或許這也是盡孝ㄉ表現吧
>【 在 吉娜 的大作中提到: 】
>一直以來,對他們並無心靈上的交集.有的只是定時回去探望.維持表面上的和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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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中秋節回去,和哥哥細故爭吵,一言不合.他動手打人.媽媽,姐姐,妹妹,三人擋不住他發狂式的暴力.在場唯一可以制住他的男人,我的爸爸,就在一旁觀看,像是陌生人般的只會說"你們現在是在做什麼"...而打人的則認為拳頭就是一切.力量大的就是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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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過後,我到醫院驗傷,再到警察局報案,告對方傷害.
>在醫院驗傷時,醫生一付這是家庭問題.能不開就不開證明,不希望我們把事情搞大;到了警局也是相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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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事件到現在,我幾乎很難安穩的睡著.暴力的陰影.及對人性的心寒.還有就是對母親不知該如何面對.打人的是她兒子,受害的是她女兒.無動於衷的是她的另一半.最傷心難過的應該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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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幾天,長輩知道我採取法律動作,對我及幫我的妹妹,一直很不諒解.
>媽媽心疼的只有他兒子,擔心她兒子,對女兒們,則是一付冤家仇人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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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從今以後,那個家是沒我的存在空間了.我最不忍傷害的人,反而傷我最深,朋友說不讓父母掛念傷心,是孝順的最基本行為.難道說,我要為了孝順而讓自己處於暴力的環境之下嗎? 讓施暴者永遠覺得他是對的,讓其他人處於隨時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對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