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小提琴獨行俠+鋼琴新好男孩+基礎醫學帥哥 的大作中提到: 】
>
>水也說的沒有錯,甚麼是婚姻:婚姻是一種共同負擔的責任而生活的方式,負單責任生活就是尋找雙方的焦集。偏向某一方,就是「失交」。
>
>從諸多的留言來看,目前只有某幾位弟兄所說的以外,其他的姊妹們所稱的都不外是「接受佛堂又何妨」這樣的字眼和心態,我要說的是,宗教和吃素本來就是兩回事。
>
>現在大家所提的,都是說「你就接受對方的佛堂嗎」,沒錯,是接受了,但是,目前"就是喜歡看海"的問題是,有人要他「一定要信教」不可這樣的心態,我剛剛跟幾位死黨聊天過,得出的結論是:
>
>1.「就是喜歡看海」就是因為「包容」,所以他接受他男友的感情,如果不包容,兩人早就離婚不然就是分手。
>
>2.包容宗教不見得要「信仰宗教」「參與宗教」,目前看到一拖拉庫的留言,都只有「去又何妨」的成分,但是沒有人奉勸,男方應該也要對女方著想,不去的話也可(至少,都是吃素的不就是找到共同焦點嗎?),如果沒有替女方著想以及感受,那就是「大男人主義」。
>
ㄟ...偶有寫到啦!請參考~
>3.有時候覺得不得不說,在這裡是「素食小館」,就是專門解決所有素食者共同交集的問題事務,但是有時候某幾位朋友就是老是要把宗教帶進小館,甚至要求別人一定要遵守「宗教道場戒律儀歸」一樣,硬生生的每隔一段時間「宗教小館症候群」發作一次。
>
>4.有時候不知道是不是中國人本身的「差不多」「變相的以和為貴」民族心態,對於某些「自己該有的權益」沒有基本的捍衛力,甚至「隨他而去」,隨緣一定是解決事情的根本態度嗎?隨緣要隨緣到自己起碼的立場都沒有嗎?或許芝麻小事大家都可以隨緣,可以造就不少和樂氣氛。不過,每次都是因為「沒頭沒腦的隨緣」「不要麻煩人家」的理由,只會把事情的雪球越滾越大,甚至損失個人自由個人基本生存權益。
>
嗯∼這點我也同意,有時太過於隨性,就真變成沒個性了,偶吃過降的虧啦!一些基本的權益&理念還是不容他人侵犯的。
>5.有村民跟我提醒,縱使生活、人和地方不必要處處用到法律,雖然他是最後極限,當然最好的是以和為貴。但是,先天我們就受到法律保護,後天,我們也拿他做行事的準則。其實我提出也是寫「反諷法」,你想想,如果我處處都拿基本權益的「法律」都有人受不了的話,那請問大家,如果我時時刻刻拿「戒律」跟人說話對方會受的了嗎?
>
其實我也是不受約束的那群,當然要我覺得有道理且作得到才會去遵守,做不到的盡量朝那方向努力,當然自己都做不到做不好沒理由強求他人也一定要做到。可以鼓勵他人遵守,不過不要強逼他,不然造成反效果反而達不到原意,當然守法還是一定要的啦!
以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