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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Re:認識一個月閃電結婚 |
作者: |
我是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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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章 編 號: |
第 101045 篇 |
發 表 日 期: |
2004/03/18 1:09:27 |
閱 讀 次 數: |
827 |
此篇文章 回應: |
101034 (曾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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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此篇的文章: |
101192 1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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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人氣: |
(0) |
其實你到小館來跟我們大家說都沒用
我們只能告訴你
你不孤單至少我們會陪伴你的低潮時期
但是你朋友跟他男朋友的事
大家都相信你是關心他們
不過這有點像「清官難斷家務事」
朋友信任你才會跟你抱怨ㄚ
最好做個聆聽者
沉默是最好的建議
個人認為
還有只能祝福
因為只看到你表面的說詞
無法說誰是誰非
衝動下的言詞不見得是好的
至於喜歡小孩
嫂嫂不讓抱
這個也是有方法的ㄚ
我也很喜歡小孩
乾脆去帶讀經班的小朋友
也可以喜歡小孩ㄚ
而不必自己生一個
但是你的言詞太激烈了一點
水果不至於吃爛掉的頂多是吃到太熟的讓人誤會爛掉
一個月說實在的認識的時間算很少
可是以前都是媒妁之言一樣可以恩愛一輩子
所以我只能說祝福你的朋友們跟你
>【 在 曾玉琦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覺得她真的頭殼壞去了,
>她說那男的條件不好,
>極度小器到每次都買爛掉的水果,
>吐司冰在冰箱, 連吃一個星期,
>她說嫁給他註定要吃苦,
>那男的還說曾追她同事沒追到,
>夢中情人是A片女星,
>而那女的倒追他,
>公證結婚什麼都沒有,
>還因此和家人吵架,
>真是兩個滿腦子性的低等動物,
>還說是我把她帶壞,
>誰教她約會幾次就跟男人上床,
>還說什麼所有我做過的她都做過了,
>現在只耽心魅力不夠,
>真是夠了!!
>
>
>
>
>
>
>
>
>
>
>
>
>
>>【 在 薇妹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提就是彼此有心去經營.有些人認識很多年.說離婚就離婚的大有人在.不管任何事.都要用心.祝福他們ㄅ
>>
>>
>>
>>>【 在 cathy1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在 曾玉琦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朋友是個極度保守的女人
>>>>一個月前和他第一次約會
>>>>他提到順便他家看他種的花
>>>>隔一星期第二次約會
>>>>她帶他回家見她父母
>>>>第三星期他要求發生關係
>>>>她說結婚以後才可以
>>>>他說那就結婚吧
>>>>她也說好
>>>>於是決定二個星期內結婚
>>>>因為男生忍不住了....
>>>
>>>婚姻不是只有性生活而已!
>>>還有責任、承擔與付出
>>>這個男的到底有沒有考慮到?
>>>
>>>
>>>>她說年紀到了
>>>>也該結婚了..
>>>>趁現在還有人要
>>>
>>>沒男人要又怎樣?這個女生的觀念也太古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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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認識一個月閃電結婚 (作者:cathy107) |
Re:認識一個月閃電結婚 (作者:cathy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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