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喔!!這樣阿~~~好可憐喔!!我覺ㄉ阿....現代人都對鄰居阿或者一些事都不過問...你好有勇氣喔!!
>【 在 恩恩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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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樓上住了一對感情並不融洽的夫妻,丈夫是房東的兒子,妻子則是大陸人∼
>
>昨夜,那對夫妻又起了爭執;
>今天清晨,我是在毆打聲、撞擊聲和妻子的哭叫聲中醒來的!
>登時清醒並氣血翻騰的我,立即撥打110報上地址,請員警過來處理這樁家暴案件∼
>
>因為派出所就在我家對面,
>所以我預先到樓下把大門開啟,
>等員警迅速趕來後,再示意他上三樓;
>員警不但動作迅速,
>還好意提醒我先進房間,
>別讓當事人看見報案者,以免圖生紛擾;
>等他敲門入內,發覺情況嚴重,還另召同事支援;
>事情既然已在警方掌握之中,我便心情沉重地上班去了。
>
>這已經是我第二次為他們夫妻報警了,
>上次丈夫甚至不斷抓住妻子的頭去撞擊地板及牆壁(雖然並未眼見,但那聲音已不忍卒聽!),
>這次則是聽見妻子泣訴丈夫毆打她,把她身上衣服撕毀後,將把她趕出門外∼
>
>......令.人.髮.指!
>
>上班途中,我百感交集;
>又想起在2002年,板橋有名十二歲女童遭鄰居性侵害後殺害,
>那位女童曾經在陽台哭叫呼救,其他鄰居聽到了卻不加聞問,導致慘事發生;
>每次回想起這件新聞,仍讓我憤怒痛惜,久久不能自己!
>「千金難買早知道」,
>為什麼他們不在聽到尖叫聲時加以關心、伸出援手,
>也許,一切還來得及!
>她才十二歲,十二歲啊!
>
>這社會上有太多不義的事,
>憑一己之力,的確無法完全遏止;
>至少我能要求自己,
>在目睹或耳聞他人的哀聲時,必須去「作一點事」,作一點對得起自己良知的事!
>
>請不要再用「尊重他人的自由」,
>來坐視悲劇的發生了!
>自由權利的行使,是以不侵犯「他人」為原則;
>不能因為他沒侵犯「自己」,就加以放任!
>今天他虐待的是「他餵養」的貓,
>明天他可能就拳打「他娶」的老婆,腳踢「他生」的兒子;
>具有暴力性格的人,
>往往都是透過對小動物的一再加害,
>而慢慢地擴大成對其他無力反抗者的施暴!
>心中的邪惡,是會嗜血,而不斷滋長的!
>(附帶一提:最近將假釋出獄的日本砍頭少年犯,在案發時不過是14歲的國中生,卻連續謀殺了5名小學生,造成2死3傷;而早在他犯下這些恐怖血腥的謀殺案之前,他就已經殺害了20幾隻貓!)
>
>如果對他人的暴行不想辦法制止,
>還認為「那是他的自由」,
>所顯現出來的,並不是「寬容」,
>而是「自私」與「冷漠」!
>
>不必去了解佛家說「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是什麼意思,
>也能透過設身處地感受到他人遭受的苦痛;
>當您看見有生靈正被莫名暴力所施加,
>不論是毆妻,虐童,甚至是殘忍地對待其他動物,
>都請求您發揮良知,也勇於為她/他/牠「作一點事」!
>保持沉默,就是在幫加害者吶喊助威,也絕對不能協助被害者脫離苦海!
>
>請不要成為加害者沉默的共犯!
>
>
>
>>【 在 夢戀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您錯了,我想我沒有說清楚@@||
>>那隻貓貓是野貓沒有人飼養的...他只是會餵牠們那些野貓吃東東罷了並不是養牠....而且我爸還看到他把那隻野貓用到水裡面去他也親口告訴我他有把貓貓用到水裡去耶....您說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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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corhan 的大作中提到: 】
>>>有的人是怕貓咪走失才會用鍊子拴住牠!
>>>因為現在的貓狗都是有植入晶片,如果遺失被捕,將會受罰的!
>>>如果換個角度想想..這隻貓咪已經是有飼主養殖,讓牠不至於像是流浪貓.既要擔心無食物可吃.又要害怕被捕.那這隻被拴住的貓咪,是否幸福許多了呢?!
>>>若是這隻貓咪是非常掙扎的被拴住,那或許可以柔性勸說.
>>>若是牠算安然自在的話,那也無可厚非吧.
>>>因為有的貓咪真的是粉會亂跑的,一轉眼就溜之夭夭,又剛好被捕的話,那也不很可憐嗎?!
>>>很多的問題不是只看表面就能了解的,還是需要全盤清查才能探知其中的前因後果!!
>>>當然若是能夠讓這些貓狗,可以自在的溜搭家中是最好不過的事情,可是每個人的時間,空間畢竟是相當有限的.而且每個人的飼養方式也是不盡相同的啊!只要不是危及牠的生命安全,整體上說來都是O.K 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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