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雖然想離婚 但考慮許多的因素之下而難以抉擇
這些擔心 壓力是可以理解的
不妨給自己一些時間思考清楚再做決定
你有聽過家扶中心或世界展望會嗎
據我所知這兩個福利機構專門幫助類似您家庭的小朋友
或許您在經濟上真的很困難有需要 可以跟她們連絡喔
不知道您居住的地方在哪裡
我本身是從事社會工作 如果不知道怎麼聯絡可以跟我說喔
加油!
諮商過幾個家暴或是猶豫離婚的案主,有許多都是放不下孩子,或是面子。
以過來人的身份(家暴的小孩)給你一個看法,說不定小孩子期待離婚很久了。
若問我小時候最快樂的日子是何時?我可以說,是我父母離婚的那一天,因為我知道,我不用再擔心受怕,被毆打,或是父母吵架,如果一直都是你在撫養小孩,我相信你還應該也可以體會你的辛苦吧?
>【 在 雲勢 的大作中提到: 】
>先生沒家庭觀念.十幾年來很少給生活費.3個孩子費用越來越重.
>夫妻已吵到剩下為小孩而住在同一屋簷下.互不往來.很想離婚.但考慮到公婆感受.考慮到單親孩子受人異樣眼光.考慮到吃素人也離婚.考慮到爭取不到孩子監護權.更考慮到往後工作經濟來源.徬徨焦慮.
>希望有人能提供意見指點迷津.謝謝!
一、妳自己本身有謀生的能力嗎?
二、現在的時代已不是忍耐就能得過且過的了,若不能忍,那就考慮一下未來的出路,唯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依靠。
三、兒孫自有兒孫福,孩子長大了還是會離開妳的,這是事實,妳要有心理準備。而且若妳自己過得好的話相信兒女們會諒解妳的。
四、人生就是不斷的在交叉路口上做決擇,唯有向前走才能知道未來該如何,不用害怕,作好計畫。不用在意他人的眼光,因為他人不是妳,不知妳的幸酸。
五、建議妳可以自己先出走將自己的生活處理好,才接孩子來,不然生活的壓力會讓妳透不過氣的。
感謝大家的關心.其實一直以來在經濟上我全靠自己.也告訴自己一定要堅強.畢竟還有3個小孩要照顧.
自己想要用最圓滿的方式處理一切.或許考慮太多.反而阻礙事情.大家的建議我會用心去接受.真很感謝!
看到一篇文章,是朋友寄給我的,與您分享:
『深刻的愛,讓人不爭氣,願意主動用妥協來交換感情生活的風和日麗。
因為懂得不爭氣,所以也漸漸學會不為小事生氣。
雨過天青,沒有烏煙瘴氣容身的餘地。
相愛,不爭氣,也不生氣。
這種境界很高,妥協是其中一把天梯。
必須先願意放下身段、彎下腰,才能夠爬得上去。
一旦爬上妥協的天梯,就會看見寬廣的世界,把雞毛蒜皮的小事都丟在腳下、埋進土裡,當作幸福的肥料,滋養兩個人成長所需。
在愛情中主動妥協,並不是逼自己認輸,而是用積極的決心,贏回彼此的信任。
妥協,也是一門很難學會的藝術,要靠雙方一起學習。
雖然其中一方退了一步海闊天空,但另一方也不能得寸進尺。
否則,就是「軟土深掘」,只會讓彼此在愛情的困境中愈陷愈深。
愛,沒有對錯。
如果還想在一起,當對方向你低頭的時候,記得伸出你的手,給他一個深情的擁抱。』
我是一個佛教徒及素食者,但是身為律師處理過離婚的案件可能超過百件,其中不乏佛教徒或者其他宗教之信仰者,所以我感覺婚姻關係能否繼續,應該與宗教無絕對關係。
是否離婚,應該是著眼在妳決定將來妳自己及小孩要過何種日子,所以如果妳覺得婚姻不會改善,且其也無法善待小孩,那維持婚姻之目的何在?如果婚姻可以預期會改善,當然是值得等待。所以我的結論是,誠實面對現況,並仔細評估,不應該考慮與妳生命及生活無重大關聯者之想法。
法院對孩子監護權之判決,只會考慮孩子之意願與及夫妻何人最能照顧子女,至於經濟來源,則只用在考慮扶養費用之負擔方法。所以如果妳得先生有固定之收入,而法院將來可以強制執行,實在不必太擔心,但如果其收入根本不穩定,或者查不到財產,則扶養費之負擔確實會成為大問題。
有問題可以來電(05)2781693或0936360715詢問,樂意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