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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討論區 / 愛情與友誼 / 所有回應 愛情與友誼 # 104573 之文章
討論區/愛情與友誼 文章

上一篇:傷心的一天    下一篇:朋友懷孕了,我該怎麼辦?
主題:是前世的夫妻???? 含原文總篇數 45
原       文
作者: 好孩子
發表日期:2004/04/14 22:43:57
文章編號:104573   推文人氣指標: (0)

我的朋友兩夫妻都是吃素,本來家庭和樂,並生有三名子女,

之前老婆都外出工作養家,老公則負責家裡房子貸款的錢、、、

結婚十多年孩子已經國三,最近發現老公居然和同事有一些曖昧的情形比如女方打電話過來想兩三聲就掛斷,然後她老公就會打過去給他,後來發現老公業績賺的錢跟那女人平分,並且跟她老公借錢也沒還、、、嚐嚐看她老公跟那女人出雙入對的一起「跑業績」於是她跟老公說不可以這樣,可是她老公卻是跟她說

「你別鬧了,他是我前世的老婆、、、、」

經過多次商討,老公希望她有大肚量接受這個女人、、、後來他不想跟老公再這樣下去提出離婚,她老公卻也不願意簽字離婚、、、

意思是他兩個人都藥、、、、天啊!這種行為、、、、

我想請問大家,難道前世夫妻這世碰到已經有婚約還要在續此緣嗎?那現任老婆該如何呢?這種情形可以讓人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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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應 文 章
Re:是前世的夫妻????TO:好孩子

作者: 小珊~
發表日期:2004/05/12 14:15:47
文章編號:107886 篇  此篇回應:第 104573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可以請她跟老公講,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了

要抱握要珍惜的是現在

如果只是因為她是他前世的老婆就要在一起

那這個社會不是會變的很亂

說到這裡我有個疑問

他是否能接受他老婆說

她也要跟前世的老公在一起呢?



>【 在 好孩子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朋友兩夫妻都是吃素,本來家庭和樂,並生有三名子女,

>之前老婆都外出工作養家,老公則負責家裡房子貸款的錢、、、

>結婚十多年孩子已經國三,最近發現老公居然和同事有一些曖昧的情形比如女方打電話過來想兩三聲就掛斷,然後她老公就會打過去給他,後來發現老公業績賺的錢跟那女人平分,並且跟她老公借錢也沒還、、、嚐嚐看她老公跟那女人出雙入對的一起「跑業績」於是她跟老公說不可以這樣,可是她老公卻是跟她說

>「你別鬧了,他是我前世的老婆、、、、」

>經過多次商討,老公希望她有大肚量接受這個女人、、、後來他不想跟老公再這樣下去提出離婚,她老公卻也不願意簽字離婚、、、

>意思是他兩個人都藥、、、、天啊!這種行為、、、、

>我想請問大家,難道前世夫妻這世碰到已經有婚約還要在續此緣嗎?那現任老婆該如何呢?這種情形可以讓人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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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sunnyle3
發表日期:2004/05/12 13:48:20
文章編號:107884 篇  此篇回應:第 104573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姊姊、妹妹站起來吧!

不要因為習慣婚姻生活,就不願離婚

不要因為對方不簽字,就讓自己蒙受痛苦…..



當婚姻走到盡頭時,婦女們應要提顧及到單身後的經濟來源,以及孩子的教育生活費。根據調查多數婦女不願離婚,除了顧慮孩子,多數原因是經濟不能自主,所以要提離婚前的第一步,是要為自己找後路。以下提供幾點方向給大家參考:(記住!別打草驚蛇喔)

1. 外遇發生時,不要讓氣憤昏了頭,趕快蒐證---包括:請徵信、錄音、照相

2. 列出雙方名下財產及共有財產---預防對方將財產脫手影響離婚後分配

3. 如果有婚姻暴力發生,第一時間內去驗傷---留住驗傷單(要至少3張)

4. 如果徵信公司抓不到對方外遇的證據,就利用日常生活時將對話錄音---如:她是我前世老婆,你應該要接受等等…

5. 請教專家:婦幼保護專線113---可請教一切相關問題,包括法律方面



做到以上幾點,就算方不簽字,到了法院依樣可以離婚的,更重要的是可以爭取到贍養費、孩子監護權



姊姊、妹妹!要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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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水也
發表日期:2004/04/20 17:49:27
文章編號:105395 篇  此篇回應:第 105393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謝謝cathy的指教

水也該好好檢討自己恐怕是過度喀爾文式的宗教觀點

也即為認同妳所提到該讓討論回到正題的建議

其實,回到這個談論外遇問題的本身

水也到有點遺憾不少朋友還是在很傳統的父權觀念中打轉

問題的幾個核心,反倒沒被充分討論:



1.當婚姻本身的維持基礎「愛情」出現了瑕疵

婚姻本身維持的意義何在?



2.勉強的用「為了孩子」卻延續一個沒有愛情的空殼家庭,

對孩子身心靈的健全發展真的沒有傷害嗎?當欺騙與背叛

被鄉愿的原諒後,一個正常的家庭教育如何可能?



3.當婚姻的持續出現了問題,如何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

特別是女性的合法權益?



也許

我們就從這幾個角度來看看

對過來人、對即將接近婚姻的朋友

或許會有更實質的幫助喔



謝謝







>【 在 107 的大作中提到: 】

>水也兄很有肚量

>沙士兄也是一個很可愛的人呢....

>仗義直言,又外圓內方.....

>沙士兄說出了我每次在小館中遇到這種情形,就一直想說的話...

>

>民間信仰的乩文,水準雖參差不齊

>但也不能全盤否定

>因為有的乩文文辭優美,而且有勸化的功能

>小館中應避談宗教

>每次有人一引用乩文

>就有人以知識分子的角度

>斥之為迷信,並以小館規則制止之

>引用乩文者也自知理虧,而不再回應

>這似乎會讓人誤解:讀書人是不應該信這個的...

>我一直覺得乩文的內容要不要信,應該是依內容而定

>若內容不過是五倫八德、人倫勸化﹝讀書人應該也不會反對這些吧..﹞

>信之,亦不失為「理信」吧....

>也不需去否定這些鬼神想幫助世間的善念

>當然,乩文這種東西,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但嚴格說來,世界上的任一種東西,本具陰陽兩面,

>就看人如何掌握

>例如“一小部份”自認為正信的佛教徒,鑽研佛經,認為這是理性的信仰方式,但掌握得不好,也可能迷失在浩瀚的經海裡

>這也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

>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談到宗教方面的事情

>只是見到水也兄和沙士兄的君子之談

>順帶一題

>

>希望這個主題的討論能拉回正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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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cathy107
發表日期:2004/04/20 17:22:06
文章編號:105393 篇  此篇回應:第 105292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水也兄很有肚量

沙士兄也是一個很可愛的人呢....

仗義直言,又外圓內方.....

沙士兄說出了我每次在小館中遇到這種情形,就一直想說的話...



民間信仰的乩文,水準雖參差不齊

但也不能全盤否定

因為有的乩文文辭優美,而且有勸化的功能

小館中應避談宗教

每次有人一引用乩文

就有人以知識分子的角度

斥之為迷信,並以小館規則制止之

引用乩文者也自知理虧,而不再回應

這似乎會讓人誤解:讀書人是不應該信這個的...

我一直覺得乩文的內容要不要信,應該是依內容而定

若內容不過是五倫八德、人倫勸化﹝讀書人應該也不會反對這些吧..﹞

信之,亦不失為「理信」吧....

也不需去否定這些鬼神想幫助世間的善念

當然,乩文這種東西,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但嚴格說來,世界上的任一種東西,本具陰陽兩面,

就看人如何掌握

例如“一小部份”自認為正信的佛教徒,鑽研佛經,認為這是理性的信仰方式,但掌握得不好,也可能迷失在浩瀚的經海裡

這也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談到宗教方面的事情

只是見到水也兄和沙士兄的君子之談

順帶一題



希望這個主題的討論能拉回正題...



>【 在 黑松沙士 的大作中提到: 】

>水也兄您好

>對於您所說

>小館裡應盡量避談宗教一事

>小弟十分贊同

>小弟有一事冒昧相提

>

>您文中直指龜兒的論點不理性

>並影射其為迷信之言

>

>如果在小館裡避免「宣傳」信仰的話題

>是為了減少紛擾

>那麼基於同樣理由

>對於「批判」他人的信仰是不是更應避免呢

>

>冒昧得罪

>萬分抱歉

>望祈諒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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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to水也

作者: 黑松沙士
發表日期:2004/04/20 14:37:53
文章編號:105381 篇  此篇回應:第 105350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水也兄

不瞞您說

您所說那種情緒上的急切

小弟頗能體會

正因如此

小弟更明白您能道歉是件多不容易的事

您的寬闊胸襟 恢弘氣度

實在令人佩服



對了

說不定有一天

也會有'神蹟'發生在您身上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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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水也
發表日期:2004/04/20 9:56:23
文章編號:105350 篇  此篇回應:第 105292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關於這部分我要向看到貼文的所有好朋友致上歉意

原貼文中我想寫的「理信」能力

拼音時給打成了「理性」



雖然說「理性」在正式的學術用字上

指的是理解事物與知識方法上的嚴謹態度

而非我們口語習慣裡所意味的那種「不理性」



至於對坊間那些來自於桌頭、童乩的「神諭」

基於自己的訓練和責任感,在態度上我的確有所保留

特別是當看到同樣也受過正式學術養成的好朋友率而引用、入信

會有一些情感上的急切

這點我在貼文後第一時間

已向龜兒妹妹致意

希望他能諒解



最後,我還是要為自己的不夠細心

向各位好朋友們說聲對不起













>【 在 黑松沙士 的大作中提到: 】

>水也兄您好

>對於您所說

>小館裡應盡量避談宗教一事

>小弟十分贊同

>小弟有一事冒昧相提

>

>您文中直指龜兒的論點不理性

>並影射其為迷信之言

>

>如果在小館裡避免「宣傳」信仰的話題

>是為了減少紛擾

>那麼基於同樣理由

>對於「批判」他人的信仰是不是更應避免呢

>

>冒昧得罪

>萬分抱歉

>望祈諒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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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大甲暉狼
發表日期:2004/04/20 0:30:50
文章編號:105332 篇  此篇回應:第 105239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沒那麼嚴重唄!把她作為另一種參考的觀點啦!我相信龜兒立意是好的啦!不過我個人覺得原文中提到的那個男人,實在是粉[貝O戈](甚至懷疑[牠]是否能稱為是人),這種傢伙,真的不要也罷啦!平常人是勸和不勸離,不過這種情況,若為委曲求全,只會讓那種[OX#$](請自行填入名詞)更加囂張,自我虐待,對孩子又沒正面幫助;我建議(可能偏激點,不過治那種[OX#$]不用非常方法不行)好好敲〔它〕一筆贍養費,讓〔它們〕好好去續所謂的前世因緣,也至少讓〔它〕對下一代有負到部分的責任(當然要功過相抵是永遠不可能)。雖然最後還是扯到一點宗教觀,不過我還是要說,這種[OX#$]早晚會遭到報應的,請大家不要效法丫!龜兒提供的網址,有興趣的人還是可以上去看看,警惕自己。





>【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恩....不知道怎麼說起

>(先強調,我不是故意要針對一些具有怪力亂神內容提起回應)

>

>不過

>有件很原則的事還是不得不說

>小館作為一個溝通「各路」素食者的網際橋樑

>宗教甚至是等而下之的神鬼迷信言論之所以被建議禁止

>就是為了避免各執一詞的理念意氣

>反倒傷了溝通應有的起碼和氣

>畢竟宗教這種很個人的事

>信者恆信.而不信者....是吧!?

>

>因此

>諸如引用坊間神壇打著乩筆的各家之言

>基於尊重小館還有訓練自己「理性」能力的理由

>可以避免請盡量避免

>

>其實要討論外遇問題

>正本清源的應該從婚姻本身的價值來討論起

>例如

>1.當婚姻本身的維持基礎「愛情」出現了瑕疵

> 婚姻本身維持的意義何在?

>2.勉強說「為了孩子」卻延續一個沒有愛情的空殼家庭

> 對孩子身心靈的健全發展真的沒有傷害嗎?

>3.當婚姻的持續出現了問題,如何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

> 特別是女性的合法權益?

>

>回到這個脈絡下來思考

>是不是能給受害者或是借鏡者更多的集思廣益收穫呢

>

>請一起加油囉

>

>

>

>>【 在 龜兒 的大作中提到: 】

>>(先強調,我不是故意要談到因果之類的話題,請別砍文 @_@)

>>

>>好孩子,不用為他氣壞自己,

>>如果說要談到因果,

>>他會受到處罰的,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

>>照上述說法,

>>那位仁兄出軌兩次要減壽四年喔...

>>如果那位仁兄功成名就,

>>就會從高位摔下來,失去原本屬於他的功名...

>>

>>以下參見(冥罰淫律)

>>http://book.bfnn.org/books2/175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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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黑松沙士
發表日期:2004/04/19 19:53:25
文章編號:105292 篇  此篇回應:第 105239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水也兄您好

對於您所說

小館裡應盡量避談宗教一事

小弟十分贊同

小弟有一事冒昧相提



您文中直指龜兒的論點不理性

並影射其為迷信之言



如果在小館裡避免「宣傳」信仰的話題

是為了減少紛擾

那麼基於同樣理由

對於「批判」他人的信仰是不是更應避免呢



冒昧得罪

萬分抱歉

望祈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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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水也
發表日期:2004/04/19 11:22:47
文章編號:105239 篇  此篇回應:第 105233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恩....不知道怎麼說起

(先強調,我不是故意要針對一些具有怪力亂神內容提起回應)



不過

有件很原則的事還是不得不說

小館作為一個溝通「各路」素食者的網際橋樑

宗教甚至是等而下之的神鬼迷信言論之所以被建議禁止

就是為了避免各執一詞的理念意氣

反倒傷了溝通應有的起碼和氣

畢竟宗教這種很個人的事

信者恆信.而不信者....是吧!?



因此

諸如引用坊間神壇打著乩筆的各家之言

基於尊重小館還有訓練自己「理性」能力的理由

可以避免請盡量避免



其實要討論外遇問題

正本清源的應該從婚姻本身的價值來討論起

例如

1.當婚姻本身的維持基礎「愛情」出現了瑕疵

婚姻本身維持的意義何在?

2.勉強說「為了孩子」卻延續一個沒有愛情的空殼家庭

對孩子身心靈的健全發展真的沒有傷害嗎?

3.當婚姻的持續出現了問題,如何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

特別是女性的合法權益?



回到這個脈絡下來思考

是不是能給受害者或是借鏡者更多的集思廣益收穫呢



請一起加油囉







>【 在 龜兒 的大作中提到: 】

>(先強調,我不是故意要談到因果之類的話題,請別砍文 @_@)

>

>好孩子,不用為他氣壞自己,

>如果說要談到因果,

>他會受到處罰的,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

>照上述說法,

>那位仁兄出軌兩次要減壽四年喔...

>如果那位仁兄功成名就,

>就會從高位摔下來,失去原本屬於他的功名...

>

>以下參見(冥罰淫律)

>http://book.bfnn.org/books2/1751.htm

>

>

>

>>【 在 好孩子 的大作中提到: 】

>>風之泉,你可之我那朋友說他一輩子就只認定她老公一個男人ㄋㄟ、、、有朋友也要他故意跟她老公說「那你的意思是我們都可以各自擁有異性朋友嘍?」你可之她老公怎樣嗎?她老公很生氣的對他吼說「你說這話什麼意思?是怎樣的朋友?是上床的朋友嗎?」ㄗㄗㄗ、、、、這種男人、、、自己可以作不別人不可以做、、、所以真得的是很可惡很可惡、、、我朋友更傷心,他說他從沒想過這樣,沒想到她老公居然一想就想這樣、、而且有女人已經是第二次了、、、、真想揍他ㄋㄟ、、、、

>>

>>

>>>【 在 風之泉 的大作中提到: 】

>>>讚成!!!

>>>因為他老公已說了...不要管他,只要照顧好家庭,

>>>而求她回來也不過是為了要使自己不用揹負家庭的責任,讓孩子長大罷了...

>>>那就各玩各的吧!!!!

>>>說圓融點是:那就各自過自己的生活

>>>

>>>而小孩是無辜的~所以在小孩面前還是...要有所約束比較好

>>>

>>>

>>>>【 在 學徒 的大作中提到: 】

>>>>

>>>>離婚吧..

>>>>雖然我不鼓勵離婚..

>>>>但還是離婚比較好 ..

>>>>

>>>>

>>>>

>>>>

>>>>PS.如果要玩大一點..

>>>>找個男性朋友..

>>>>一起回家..

>>>>介紹給老公認識一下..

>>>>就告訴他..

>>>>這位是我前世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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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ㄚ龜
發表日期:2004/04/19 11:01:47
文章編號:105233 篇  此篇回應:第 105131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先強調,我不是故意要談到因果之類的話題,請別砍文 @_@)



好孩子,不用為他氣壞自己,

如果說要談到因果,

他會受到處罰的,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照上述說法,

那位仁兄出軌兩次要減壽四年喔...

如果那位仁兄功成名就,

就會從高位摔下來,失去原本屬於他的功名...



以下參見(冥罰淫律)

http://book.bfnn.org/books2/1751.htm







>【 在 好孩子 的大作中提到: 】

>風之泉,你可之我那朋友說他一輩子就只認定她老公一個男人ㄋㄟ、、、有朋友也要他故意跟她老公說「那你的意思是我們都可以各自擁有異性朋友嘍?」你可之她老公怎樣嗎?她老公很生氣的對他吼說「你說這話什麼意思?是怎樣的朋友?是上床的朋友嗎?」ㄗㄗㄗ、、、、這種男人、、、自己可以作不別人不可以做、、、所以真得的是很可惡很可惡、、、我朋友更傷心,他說他從沒想過這樣,沒想到她老公居然一想就想這樣、、而且有女人已經是第二次了、、、、真想揍他ㄋㄟ、、、、

>

>

>>【 在 風之泉 的大作中提到: 】

>>讚成!!!

>>因為他老公已說了...不要管他,只要照顧好家庭,

>>而求她回來也不過是為了要使自己不用揹負家庭的責任,讓孩子長大罷了...

>>那就各玩各的吧!!!!

>>說圓融點是:那就各自過自己的生活

>>

>>而小孩是無辜的~所以在小孩面前還是...要有所約束比較好

>>

>>

>>>【 在 學徒 的大作中提到: 】

>>>

>>>離婚吧..

>>>雖然我不鼓勵離婚..

>>>但還是離婚比較好 ..

>>>

>>>

>>>

>>>

>>>PS.如果要玩大一點..

>>>找個男性朋友..

>>>一起回家..

>>>介紹給老公認識一下..

>>>就告訴他..

>>>這位是我前世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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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傻鯨
發表日期:2004/04/18 18:28:37
文章編號:105137 篇  此篇回應:第 104573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不管是不是前世夫妻

我現在只知道他有爛桃花

是否要回到現實生活

或者兩人已經失去比此的戀愛感覺

或者•••總之找個時間一起尋找剛認識比此的感覺吧

不要急著離婚

必竟最後傷害最深的是小孩

小孩很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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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好孩子
發表日期:2004/04/18 18:00:14
文章編號:105131 篇  此篇回應:第 105111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風之泉,你可之我那朋友說他一輩子就只認定她老公一個男人ㄋㄟ、、、有朋友也要他故意跟她老公說「那你的意思是我們都可以各自擁有異性朋友嘍?」你可之她老公怎樣嗎?她老公很生氣的對他吼說「你說這話什麼意思?是怎樣的朋友?是上床的朋友嗎?」ㄗㄗㄗ、、、、這種男人、、、自己可以作不別人不可以做、、、所以真得的是很可惡很可惡、、、我朋友更傷心,他說他從沒想過這樣,沒想到她老公居然一想就想這樣、、而且有女人已經是第二次了、、、、真想揍他ㄋㄟ、、、、





>【 在 風之泉 的大作中提到: 】

>讚成!!!

>因為他老公已說了...不要管他,只要照顧好家庭,

>而求她回來也不過是為了要使自己不用揹負家庭的責任,讓孩子長大罷了...

>那就各玩各的吧!!!!

>說圓融點是:那就各自過自己的生活

>

>而小孩是無辜的~所以在小孩面前還是...要有所約束比較好

>

>

>>【 在 學徒 的大作中提到: 】

>>

>>離婚吧..

>>雖然我不鼓勵離婚..

>>但還是離婚比較好 ..

>>

>>

>>

>>

>>PS.如果要玩大一點..

>>找個男性朋友..

>>一起回家..

>>介紹給老公認識一下..

>>就告訴他..

>>這位是我前世的老公..=.=

  發表文章   回覆原文  引用原文   精華區  

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好孩子
發表日期:2004/04/18 17:52:03
文章編號:105128 篇  此篇回應:第 105101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我那朋友真是天生善良、、、

居然說他自己名下的房地都不要跟她先生計較、、、

她先生可惡極點居然說「我們兩人都不要財產,給小孩子,但是小孩子歸我、、、」那不就是說財產歸他嗎?真是會說美麗謊言的男人、、、、從以前到現在都是一直在欺騙我朋友、、、、、

所以大家要我朋友不要輕易將名下財產讓出,至少留著將來他也會給小孩,但是現在給小孩她老公如果花光了還不是一切都是空、、、、所以贍養費、、、想都別想嘍!眼前所有名下財產全都是我朋友的,所以他老公不願意簽字離婚呀!



>【 在 單純就好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個人雖然相信凡事都有因果、前世綠份…等,但是我更是相信「命」是注定,「運」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若不是先生自己也想要享齊人之福,才不會說出「他是我前世的老婆、、、、」的話來傷害太太的心,我十分贊成在溝通無效之下,太太的選擇,而且最好還要先生支付贍養費,對於不可理喻的人,不用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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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風之泉
發表日期:2004/04/18 11:30:50
文章編號:105111 篇  此篇回應:第 104732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讚成!!!

因為他老公已說了...不要管他,只要照顧好家庭,

而求她回來也不過是為了要使自己不用揹負家庭的責任,讓孩子長大罷了...

那就各玩各的吧!!!!

說圓融點是:那就各自過自己的生活



而小孩是無辜的~所以在小孩面前還是...要有所約束比較好





>【 在 學徒 的大作中提到: 】

>

>離婚吧..

>雖然我不鼓勵離婚..

>但還是離婚比較好 ..

>

>

>

>

>PS.如果要玩大一點..

>找個男性朋友..

>一起回家..

>介紹給老公認識一下..

>就告訴他..

>這位是我前世的老公..=.=

  發表文章   回覆原文  引用原文   精華區  

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修心養性
發表日期:2004/04/18 9:04:05
文章編號:105101 篇  此篇回應:第 104573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我個人雖然相信凡事都有因果、前世綠份…等,但是我更是相信「命」是注定,「運」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若不是先生自己也想要享齊人之福,才不會說出「他是我前世的老婆、、、、」的話來傷害太太的心,我十分贊成在溝通無效之下,太太的選擇,而且最好還要先生支付贍養費,對於不可理喻的人,不用客氣!

  發表文章   回覆原文  引用原文   精華區  

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Anncis
發表日期:2004/04/16 14:35:55
文章編號:104860 篇  此篇回應:第 104856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我覺得有一個觀念不錯



這是一種心得分享



每個女孩子在結緍前



應該能盡量把結婚後會發生的事



做個心理準備



如此等事情發生後



處理上會較不那麼棘手



不過話說回來



這種家庭問題的根源才是最值得我探討的



平常我們要多關心世界和社會的一切人事物



能需要我們付出心力時



千萬不要冷漠



例如家庭問題和社會風氣



都有他的相當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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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心雅
發表日期:2004/04/16 13:22:57
文章編號:104844 篇  此篇回應:第 104573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先幫你朋友站起來吧.

等她有能力了,再把他的"先生"變成成她的"前夫".

祝她前夫跟前世太太幸福快樂,你看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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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水也
發表日期:2004/04/16 11:52:09
文章編號:104823 篇  此篇回應:第 104573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首先,水也相信所有頭腦清楚,受過一定教育養成的人

都不會相信什麼「前世夫妻」這種鬼話

只是很遺憾的,還是有些不問蒼生問鬼神的善男信女

仍舊在這裡頭蒙昧.........唉



看到好孩子的這篇貼文

還有幾則像是「為了孩子不要如何如何」視女性權益如無物的「父權教訓」,水也倒想換個人權和法律的角度給點不同的建議



1.「沒有愛情、就沒有婚姻」:

婚姻本來就是一種兩相合意的契約關係,而真心信守和相互關懷

(也就是法律上說的「貞操義務」和「互相扶養義務」)便是維持

這項契約的核心條件,當這兩項條件的任何一項出現了瑕疵。婚姻

關係的是否維繫就是婚姻的任一方必須好好思考的問題。



試想,當先生背棄了誓約外遇,這位太太繼續死守在婚姻裡,真的

就能夠「讓孩子有個完整的家」嗎?如果這種說法成立,婚姻又何

必基於愛情?而沒有情感溫暖、勉強維持外觀的家,對孩子們的教

育的負面效果,又如何評估?坦白說,這種把女性放在不對秤天平

上,只要求義務付出卻無是其全力上損害的冷血觀點,真的很「父

權」!水也要譴責這種觀點。



2.「清楚的權利意識,才適真正的保障」:

當一位女性遇上了這種狀況,除了去瞭解實況外,立刻就自己在財

產和監護權上的法律權利進行確認。比方說注意丈夫是不是已在這

段時間將名下資產轉移脫產,躲避妳可以主張的「剩餘財產分配

權」(根據民法1030,當你們的婚姻關係結束,妳可以依法均

分他名下的財產,以免多年持家的努力白費,落得孑然一身)。





在我們的社會裡,婚姻關係仍有很多女生必須任勞任怨,男生卻在

父權觀念下被過度溺愛的迂腐觀念,導致婚姻關係生變時,女性往

往是落得人財兩空、一無所有,更別說還有一堆迷信的鬼神之說誤

事欺人了!





















>【 在 好孩子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朋友兩夫妻都是吃素,本來家庭和樂,並生有三名子女,

>之前老婆都外出工作養家,老公則負責家裡房子貸款的錢、、、

>結婚十多年孩子已經國三,最近發現老公居然和同事有一些曖昧的情形比如女方打電話過來想兩三聲就掛斷,然後她老公就會打過去給他,後來發現老公業績賺的錢跟那女人平分,並且跟她老公借錢也沒還、、、嚐嚐看她老公跟那女人出雙入對的一起「跑業績」於是她跟老公說不可以這樣,可是她老公卻是跟她說

>「你別鬧了,他是我前世的老婆、、、、」

>經過多次商討,老公希望她有大肚量接受這個女人、、、後來他不想跟老公再這樣下去提出離婚,她老公卻也不願意簽字離婚、、、

>意思是他兩個人都藥、、、、天啊!這種行為、、、、

>我想請問大家,難道前世夫妻這世碰到已經有婚約還要在續此緣嗎?那現任老婆該如何呢?這種情形可以讓人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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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好孩子
發表日期:2004/04/15 23:07:41
文章編號:104748 篇  此篇回應:第 104617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謝謝大家的建言和鼓勵,我有告訴我朋友了,我要他一定要堅強,

其實當他對我朋友說「破鏡難圓」時我朋友說他的心都「碎」了、、這句話應該是我朋友才有資格說的吧!

她老公剛開始還擺高姿態,對我朋友說

「我不會求你回來的,孩子也會自己照顧自己、、、」

而後我朋友態度很堅決,她老公才軟化

之前(數年前也有一次)她老公也是跟他兇一兇

把責任都推給我朋友,然後我朋友就跟他陪不是,

還更努力賺錢讓小孩生活的更好、、、

之後她老公就收斂一點、、、

這次他也一樣把責任都推給我朋友,他更是很理直氣壯的數落我朋友、、、

這次、、、我朋友不像往常,只是一昧的怪自己,他說他已經死心了她老公看她態度堅決時今天早上開始求他回家了、、、、

真的是「好賤」的男人、、、(請原諒我說這句話)

他剛離家那幾天他老公明明說不會求他回來的、、、、

怎麼今天卻說這種話?他根本是想把我朋友騙回去幫他帶孩子、賺錢、照顧家裡、、、幸好我朋友這次看得很清楚了、、、

我會提出來是想請問大家的想法是不是和我一樣、、、

果然大家都覺得這是一個荒謬的藉口、、、

而她老公居然還可以臉不紅的對他老婆說,可見他是多麼看不起他老婆、、、多麼會愚弄他老婆、、、、

總而言之我代他謝謝大家、、、、並也祝福他越來越好、、、、







>【 在 好孩子 的大作中提到: 】

>ㄏㄡ、、、、

>我那朋友真的很善良ㄋㄟ、、、

>我都說他有一點呆呆的、、、

>親友都勸他直接去找那女人說清楚,畢竟你是正房呀!

>他居然還說「我不想傷害無辜,因為我知道是我先生去找她的、、、」而她先生更扯,事情發生了(我朋友覺得有異狀後)

>他居然說「我沒跟他發生xx」大家相信嗎?

>為了那女孩,老婆要他分手他不願意,還說前世老婆、、

>而且還說如果跟那女孩子分開會很痛苦、、、

>賺的錢平分,還幫那女的繳一些生活費之類的、、、

>我真的不相信他說跟那女的沒有XX樣,如果沒有怎樣,那男人真的有那麼好無條件幫一個女人?而且家中生活費沒給卻給那個女人?

>這種種跡象都顯示有問題、、、、

>我朋友離家一星期了,從他出來第一天,他打電話回家,都是小孩子接的,老公也沒有要接他的電話、、、

>昨天她老公跟她說「你要有度量,如果你給我空間你將得到更多的愛,你還是回家吧!但是破竟破鏡難圓,你就回來過日子,以後也不用管我,生活費我會給你、、、」這話似乎是說他要我朋友別管他,然後回家替他把家裡和小孩照顧好,其他的就不用說了、、、、因為他離家一星期,孩子的中餐本來都是我朋友在送,變成她老公要去送、、、孩子上下學也要接送、、、所以她老公有點吃不消了吧!才要他乖乖回家照顧這個家跟孩子、、自己好出外快活去、、、、真是、、、、、

>這算什麼男人嘛?請問是你們會還要這種貌合神離的婚姻嗎?

>孩子都國中了,也知道媽媽一路走來的辛苦,他離家中有去學校看孩子,要拿錢給孩子,孩子還體貼的說「媽你留著,在外面比較需要錢」看他這樣痛苦這些日子我都陪著他,深怕他想不開,因為他一直說想要拿一把刀子往自己心臟刺下去、、、我真擔心、、、

>朋友!你們有更好的建議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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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是前世的夫妻????

作者: 學徒
發表日期:2004/04/15 20:56:56
文章編號:104732 篇  此篇回應:第 104573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離婚吧..

雖然我不鼓勵離婚..

但還是離婚比較好 ..









PS.如果要玩大一點..

找個男性朋友..

一起回家..

介紹給老公認識一下..

就告訴他..

這位是我前世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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