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我來建議小館來發出一個消息,說吃素一定可以降低各種慢性病的發生,我想不久大家就會來吃素了,或者說吃肉會減少存活的機率,我想大家一定會來吃素!!哈哈...如果真的大家會如此做,我一定來散撥消息^^
PS:不過這個世界好像不會太單純喔^^
唉~~~如果是後學,後學的建議是理性一點,拋開法律方面不說,
以未來生兒育女方面來說,會有很大的問題,會特別容易生出一
些身體有障礙的子女,除非兩個人都不生子女,不然這種不確定
的因素一但發生,雙方就必須承擔經濟和心理上的負擔
Dear 自由樹 大德:
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但書,規定的是"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所以不在禁婚範圍內者,是以"因收養而成立"的旁系血親為前提喔。^_^
至於違反本條規定的效果,依同法第988條第2款規定,其婚姻是無效的喔。
恩恩敬上
>【 在 自由樹 的大作中提到: 】
>民法第983條第二項『...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依照您的敘述,及法律條文來看,是可以結婚的。
>不過我是剛接觸法律的菜鳥,也許可以問問律師喔,說不定跟本不用煩惱呢。
民法第983條第二項『...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依照您的敘述,及法律條文來看,是可以結婚的。
不過我是剛接觸法律的菜鳥,也許可以問問律師喔,說不定跟本不用煩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