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真的很難過! 希望大家不要再這麼殘忍了! 看了這些被殺害狗狗的照片,心情差到極點!
為何國民所得已經超越台灣的韓國,怎麼還會這麼不文明呢! 他們的政府還讓他合法化! 真另人想不透!
推文內容: |
Yomi:2001年一月二號正式立法禁吃狗肉(動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修正草案),條文明訂,貓狗等寵物不得為肉用、皮毛等經濟用途而宰殺,吃狗肉的、賣狗肉的、剝狗皮的、屠宰狗的,凡涉及「非法屠狗」,都將課以二千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且得連續課罰。 | 2008/04/11 11:31:36 |
Yomi:韓國要把狗肉列為食用肉,他們說要用所謂的"人道"屠宰法去宰殺他們要養的"肉狗",唯一能苦中作樂的只有或許以後韓國地下化的虐殺狗案件會較少,但還是希望韓國政府能鼓勵民眾不要吃狗肉 | 2008/04/11 10:59:30 |
再再:再強調一次,即使立法沒通過,韓國人照吃狗肉,過去沒立法也是吃,對於韓國人來說,通不通過的差別不在人道問題,而是吃到的狗肉來源有沒有衛生 | 2008/04/10 23:46:37 |
再再:僅在於"吃"這個動作是沒有違法的,只要基於沒有殺害,沒有飼主,無寵物伴侶或特殊作用,沒有買賣流通,是沒有違法的,最後我要強調的是,法律並不是很完善,重點在於人心 | 2008/04/10 18:49:04 |
中杯熱美式:在台灣,吃狗肉是違反動物保護法,請自己去參考法條,貓狗都是不能宰殺食用的。男孩現在則是要通過吃狗肉合法的相關法案,在世界上這已經是人道問題,不是衛生問題,請稍微瞭解相關背景後再發言。 | 2008/04/10 11:06:45 |
再再:吃人肉並沒有違法,你可以吃自己的肉,但不能殺害人,同樣的,在台灣吃狗肉也沒有違法,只是不能任意殺害狗,就算韓國立法沒通過,會吃的人還是會去吃,沒合法,但也沒違法,立不立法的差別只在於有沒有國家安全檢驗,比較不會去吃到病死狗,病死豬一樣,並且規定以所謂的人道飼養屠宰方式而已 | 2008/04/10 0:04:40 |
Yomi:之前的新聞說:吃狗肉是韓國傳統的飲食文化之一
但我想問的是傳統就不能進步嗎?
吃人肉也是食人族的傳統的飲食文化,那不就要立法讓吃人肉合法?
身為文明人,靈性應該要往前大步邁進,一起祈禱韓國的政府能夠禁吃狗肉!!! | 2008/04/09 14:05:47 |